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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三眼怪尸(3/3)

很足,至少得有个四五十克。秃爷收了!”说着将钥匙放在一旁的冰碴上蹭了蹭,拭去上边的血迹后塞进了口袋。此时尸体的肚脐眼已经变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黑洞,里边一些乌黑色粘稠物体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气闻得我连连作呕,连忙开口催促:“你完事没,没什么东西就赶紧收工。这东西没开膛之前闻着还有点香味。没想到里边竟然这么腥,跟那海里的臭腥鱼都有的一拼了!”

臭腥鱼是海鱼的一种,学名海蜇狸,其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腥气是普通鱼种的二三十倍,并且还略带臭味。它通常生活在四千米以下的深海区域,但偶尔也会浮到海面吞噬漂在狼头上的浮游生物。生活在海边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最讨厌这东西,因为一网鱼捞上来,只要里边夹杂着一只海蛰狸,那捕获的上千条海鱼都会被那种恶心的腥臭气味所传染,变得无法食用。渔民们只能将鱼全部放掉,清洗渔网后重新捕捞。

光头也被那股味道薰的直流眼泪:“这玩意就跟这山头的名字似的,味道冰火两重天呐!”

尸体周围那些陪葬品虽然都是纯金制品,但体积实在太大,背包最多只能装下两个,其他的拿在手里又太过累赘,所以我们各自装了两个体积小一点的,其他的只好就此放弃。这种金器虽然看不出年代和朝代,但黄金的纯度绝对高过了现代的任何金器,就算拿回去按照金价处理也能卖他个一百多万。

光头还在检查着尸体身上的其他部位,我却实在受不了这股味道扔掉手套躲在了一边,拿起刚刚被我放在旁边的那尊高脚金杯准备让骨头装起来,却惊讶的发现杯子内部那条细细的弧线此时竟然微微张开,真的变成了一只眼睛的形状!回想着尸体额头上的那只眼睛我心里有些打鼓:“秃子,这些东西有问题!都拿出来,咱们不能带着!”

看着光头满脸诧异的表情,我把手中的高脚金杯递给他说明了其中的原因。他歪着脑袋想了几秒,皱眉问道:“你刚才是不是看错了,没准这里边本来就刻着一只眼睛。”我将背包中的另外两件金器取出来放在地上:“不可能,我看的很清楚。咱不差这几十万块钱,倘若因此再沾上什么邪恶的诅咒,那才是得不偿失!”

我们一次次身如陷阱都是拜玛雅人水晶地图的诅咒所赐,所以光头作为受害人之一深知这其中的道理,虽不情愿,却也将自己背包的金器全都重新拿了出来。我走到地洞旁边告诉骨头不用上来了,同时催促着光头快些跟上。

望着身边一地没人要的金器却不能据为己有,光头无奈的叹了口气,随后将手中的高脚金杯倒扣在尸体额头的眼睛上道:“秃爷这回认栽了,东西都留下,都怪你这只破眼睛,自己对着看去吧!”说着起身正欲离开就见到那金杯边缘忽然散发出一圈十分耀眼的金光,接着整座轮船忽然颤抖起来!

我捂着旁边的墙壁转头看着他:“秃子,你干嘛呢!?”光头一脸茫然:“我…我他妈啥也没干啊,这轮船不会又要起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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